成都楼市实施升级版“限购政策”,你想知道的都在这了
| 招商动态 |2017-03-26
3月23日晚7时,
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从3月24日起,
成都楼市升级版的“限购政策”
就正式开始实施了!
具体如下
扩大住房限购范围
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强化区域职住平衡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加强购房资格审核
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
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成都市为何要在此时出台限购政策?
在推进职住平衡,支持创新创业,
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方面,
新政有哪些重要举措?
在加强审查、防止弄虚作假上,
新政又如何在购房资格审查上做好文章?
……
出台
背景
二手房市场投机炒作迹象有所抬头
“成都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持科学管控、精准调控,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平稳。但是,近期二手房市场交易活跃,投机炒作迹象有所抬头。”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强化住房的居住属性,实行分区域施策,推进职住平衡,支持创新创业,遏制投机炒房行为。
成都市房管局强调:
《通知》自2017年3月24日起实施。实施之前已在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完成订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状态的商品住房,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上打印“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居间成交)、“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自由成交)的二手住房,按原政策执行。
限购
举措
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
限购房屋类型由之前的商品住房扩大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所有限购区域,购房者必须具有本区域户籍或在本区域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购房者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买住房,应具有该区域户籍或在该区域稳定就业,且在该区域无自有产权住房;
◆购房者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住房,应具有该区域户籍或在该区域稳定就业,且在该区域无自有产权住房;
◆购房者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购买住房,应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
审查
升级
不得通过补缴社保买房
购房者不得通过补交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同时不再将缴纳个人所得税作为取得购房资格的途径,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审查,防止弄虚作假。
新政也支持重大项目和创新创业,《通知》规定,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高端人才等人员,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会保险缴纳等条件限制,但为了防止炒房,要求此种情况须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同时所购住房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新政还强调了市场监管和市场违法行为整治。《通知》要求,要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房地产市场的良好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以上限购政策,很多网友表示还有很多疑问。
我们选择了部分网友最关心的问题,
来为大家一一解答:
网友提问
1、想买哪个区的房子就必须在那个区有户口,或者那个区上班,买那个区的社保?
答:不一定。目前的限购政策可以这样理解,例如成都划分为3个区域:一是全成都区域;二是“限购区域”,即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三是“热点区域”,即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如下图所示:
1、全成都区域;
2、“限购区域”;
3、“热点区域”
◆拥有“热点区域”户口或在该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的,可以在其他区域购房,但是高新区南部园区与天府新区不能互买;
◆拥有“限购区域”户口或在该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的,可以在区域1、2购房;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所有限购区域内户籍,只有去年10月1日后未新购买商品房的,才可以新购一套。
2、户口在哪个区就只能买哪个区?比如户口在温江区,能不能在其他区买房?
答:可以买!例如温江区是“限购区域”,持温江区户口,可以在除“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以外的锦江、武侯等其他限购区域买房。
3、比如我在锦江区有一套房,户口也在锦江区,我能在哪些区再买?
答:这个问题的答案与上一题一样,也是可以在除“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买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去年10月1日后未新购买商品房的,才可以新购一套(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4、配偶婚前有一套房,我们还能不能再买?
答:能。但是需要满足相应的“区域限购”政策,以及相应的“信贷政策”。
5、所以外地人不可能在成都买房了吗?
答:可以买!只要满足政策规定的“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就可以在相应区域购房;其他外地人可以在第一个问题图示中的“区域1”购房。
6、最近刚刚签了纸质合同,网签还没下来,会不会受限购影响?
答:会影响,24日零点前商品房完成网签不受新政限制,二手房以合同签订状态为准。
成都市房管局明确,限购新政实施之前已在成都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完成订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状态的商品住房,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上打印“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居间成交)、“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自由成交)的二手住房,按原政策执行。
7、文件中说二手房5年内不能卖?
答:错。这个规定仅仅针对“引进的高端人才,购房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情况下购买的住房。
也给小编点个吧
什邡吧编辑:白大大